招标公告
广东以色列理工学院二期校区(南校区) 建设项目(第一期)-体育馆水处理系统采购项目采购公告
发布日间:2020-03-20 浏览次数:
广东国昇工程招标有限公司受汕头市政府投资项目代建管理中心的委托,对广东以色列理工学院二期校区(南校区) 建设项目(第一期)-体育馆水处理系统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一、采购项目编号:GDGS-20A02002
二、采购项目名称:广东以色列理工学院二期校区(南校区) 建设项目(第一期)-体育馆水处理系统采购项目
三、采购项目预算金额(元):¥7,479,851.45元
四、采购数量:1批
五、投标最高限价:采购项目预算金额的95%(下浮率5.00%)即¥7,105,858.88元为投标最高限价(超出投标最高限价的报价投标无效;本项目中标价为合同暂定价,具体结合中标下浮率,以市财政预算审核价为合同价,最终以市财政结算审核价为准;投标人不得以低于成本的报价投标,报价低于采购项目预算金额80%的须附有合理成本分析报告,投标人根据有关规定和本项目情况分析成本、包括工作分工、材料费、人员工资、社会保险、工时费、办公管理费用等方面,并由评标委员会评审是否合理;若不能作出合理说明的,评标委员会有理由认为其报价不合理并对其做无效投标处理)。
六、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七、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条件;
1.1、投标人须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如已办理了多证合一,则仅需提供合证后的营业执照】;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18或2019年度财务报表(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及利润表。新成立公司提供成立至今的月或季度财务报表复印件),或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近期资信证明,若提供资信证明的,须同时提供基本开户银行开户许可证;
1.3、提供近3个月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的凭据证明材料复印件;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
1.4、投标人须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1.5、投标人须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函》);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的规定,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投标人应在《投标人资格的声明函》中如实做出承诺;
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的规定,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投标人应在《投标人资格的声明函》中如实做出承诺。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已办理报名并成功购买本招标文件的供应商。
八、关于拒绝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供应商参与投标的注意事项:
为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纲要(2014-2020年)的通知》(国发〔2014〕21号)、《国务院关于建立完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制度加快推进社会诚信体系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发〔2016〕33号)以及《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运用大数据加强对市场主体服务和监管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15〕51号)有关要求,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健全守信激励失信约束机制,依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规定,对所有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投标人,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其信用记录,对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等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投标人,代理机构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处罚期限届满的除外)。
九、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0年3月23日到2020年3月27日
获取方式:现场购买招标文件
获取招标文件时,投标人代表须提供以下资料:(所有报名资料复印件均需加盖投标人公章):
1. 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如已办理了多证合一,则仅需提供合证后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2. 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如法定代表人亲自办理获取招标文件事宜的,无需提交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注:《营业执照》以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在报名获取招标文件时须提供原件进行核对。
获取招标文件地点:(广东省汕头市龙湖区中山路263号万豪南湾花园五栋三梯2409号房)广东国昇工程招标有限公司,工作日9:30-11:30,14:3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3.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4. 已办理报名并成功购买招标文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的,不代表通过资格性、符合性审查。
十、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0年4月9日上午9:30(北京时间)
递交方式:现场递交至(广东省汕头市龙湖区中山路263号万豪南湾花园五栋三梯2409号房)开标室
十一、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0年4月9日上午9:30(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广东省汕头市龙湖区中山路263号万豪南湾花园五栋三梯2409号房)开标室
十二、本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自2020年3月23日到2020年3月27日止。
十三、本项目相关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广东省政府采购网、与汕头市门户网站上发布公告。
十四、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汕头市政府投资项目代建管理中心
地 址:汕头市中山路213号12楼
联 系 人:彭工 电 话:0754-88566353
招标代理:广东国昇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广东省汕头市龙湖区中山路263号万豪南湾花园五栋三梯2409号房
联 系 人:江工 电 话:0754-89926953
一、采购项目编号:GDGS-20A02002
二、采购项目名称:广东以色列理工学院二期校区(南校区) 建设项目(第一期)-体育馆水处理系统采购项目
三、采购项目预算金额(元):¥7,479,851.45元
四、采购数量:1批
五、投标最高限价:采购项目预算金额的95%(下浮率5.00%)即¥7,105,858.88元为投标最高限价(超出投标最高限价的报价投标无效;本项目中标价为合同暂定价,具体结合中标下浮率,以市财政预算审核价为合同价,最终以市财政结算审核价为准;投标人不得以低于成本的报价投标,报价低于采购项目预算金额80%的须附有合理成本分析报告,投标人根据有关规定和本项目情况分析成本、包括工作分工、材料费、人员工资、社会保险、工时费、办公管理费用等方面,并由评标委员会评审是否合理;若不能作出合理说明的,评标委员会有理由认为其报价不合理并对其做无效投标处理)。
六、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七、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条件;
1.1、投标人须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如已办理了多证合一,则仅需提供合证后的营业执照】;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18或2019年度财务报表(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及利润表。新成立公司提供成立至今的月或季度财务报表复印件),或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近期资信证明,若提供资信证明的,须同时提供基本开户银行开户许可证;
1.3、提供近3个月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的凭据证明材料复印件;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
1.4、投标人须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1.5、投标人须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函》);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的规定,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投标人应在《投标人资格的声明函》中如实做出承诺;
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的规定,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投标人应在《投标人资格的声明函》中如实做出承诺。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已办理报名并成功购买本招标文件的供应商。
八、关于拒绝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供应商参与投标的注意事项:
为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纲要(2014-2020年)的通知》(国发〔2014〕21号)、《国务院关于建立完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制度加快推进社会诚信体系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发〔2016〕33号)以及《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运用大数据加强对市场主体服务和监管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15〕51号)有关要求,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健全守信激励失信约束机制,依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规定,对所有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投标人,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其信用记录,对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等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投标人,代理机构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处罚期限届满的除外)。
九、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0年3月23日到2020年3月27日
获取方式:现场购买招标文件
获取招标文件时,投标人代表须提供以下资料:(所有报名资料复印件均需加盖投标人公章):
1. 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如已办理了多证合一,则仅需提供合证后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2. 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如法定代表人亲自办理获取招标文件事宜的,无需提交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注:《营业执照》以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在报名获取招标文件时须提供原件进行核对。
获取招标文件地点:(广东省汕头市龙湖区中山路263号万豪南湾花园五栋三梯2409号房)广东国昇工程招标有限公司,工作日9:30-11:30,14:3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3.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4. 已办理报名并成功购买招标文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的,不代表通过资格性、符合性审查。
十、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0年4月9日上午9:30(北京时间)
递交方式:现场递交至(广东省汕头市龙湖区中山路263号万豪南湾花园五栋三梯2409号房)开标室
十一、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0年4月9日上午9:30(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广东省汕头市龙湖区中山路263号万豪南湾花园五栋三梯2409号房)开标室
十二、本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自2020年3月23日到2020年3月27日止。
十三、本项目相关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广东省政府采购网、与汕头市门户网站上发布公告。
十四、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汕头市政府投资项目代建管理中心
地 址:汕头市中山路213号12楼
联 系 人:彭工 电 话:0754-88566353
招标代理:广东国昇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广东省汕头市龙湖区中山路263号万豪南湾花园五栋三梯2409号房
联 系 人:江工 电 话:0754-89926953
广东国昇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2020年3月20日
0754-89926953
3237873472@qq.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