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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

汕头市内海湾北侧华侨公园至礐石大桥段海面及西堤公园附近岸基浅滩保洁服务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发布日间:2020-08-10   浏览次数:

广东国昇工程招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汕头市余泥渣土管理所(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就“汕头市内海湾北侧华侨公园至礐石大桥段海面及西堤公园附近岸基浅滩保洁服务采购项目(项目编号:GDGS-20A07011)”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响应供应商参与磋商。具体内容如下:
一、项目编号:GDGS-20A07011
二、项目名称:汕头市内海湾北侧华侨公园至礐石大桥段海面及西堤公园附近岸基浅滩保洁服务采购项目
三、项目概况:
1、服务内容:对海面垃圾、水浮莲等漂浮物的打捞及西堤公园附近岸基浅滩垃圾捡拾清运。
2、服务范围:汕头内海湾近北岸海面,沿海滨路从华侨公园至礐石大桥段全长9公里、距岸240米的海面。西堤公园附近岸基50米宽的浅滩。
3、服务期限:1年,服务期:本采购服务期限自2020年9月5日至2021年9月4日共1年。
4、项目预算:年人民币贰佰贰拾万元(2,200,000.00元)。采购期内,较大型作业船只及垃圾运输车由业主单位提供,以租赁形式交由中标方使用,租用费用按设备总值以15年平均折旧计算,年共28.4万元在中标金额中扣除,作为业主单位对垃圾车辆、船只年审大修等费用。船只及车辆的用油、日常保养维修、安全记录、维修记录等由中标方负责。另外,在实施期间,如有其他部门联合对上述保洁水段进行集中整治,造成项目服务中断的,整治期间的服务费将相应扣减,每日扣减额以中标金额减去设备租用费用后除以全年300个工作日计。
四、响应供应商资格条件:
1、响应供应商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条件;
① 响应供应商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并取得合法的营业执照;
② 响应供应商须提供2018年度或2019年度的财务报表或基本户银行出具的近期资信证明(2020年1月1日之后成立的单位只须提供成立至今的财务报表或基本户银行出具的近期资信证明);
③ 响应供应商须提供近半年来任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
④ 响应供应商须在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的最近三年内无严重违法记录,并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函》(成立不足三年的单位只须提供成立至今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函);
⑤响应供应商须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声明函)。
2、响应供应商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的规定:
①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响应供应商应在《关于响应供应商资格的声明函》中如实做出承诺;
② 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响应供应商应在《关于响应供应商资格的声明函》中如实做出承诺。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磋商。
五、关于拒绝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供应商参与磋商的注意事项:
为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纲要(2014-2020年)的通知》(国发〔2014〕21号)、《国务院关于建立完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制度加快推进社会诚信体系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发〔2016〕33号)以及《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运用大数据加强对市场主体服务和监管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15〕51号)有关要求,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健全守信激励失信约束机制,依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规定,对所有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响应供应商,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其信用记录,对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等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响应供应商,代理机构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处罚期限届满的除外)。
六、符合资格的响应供应商应当在2020年8月11日起至2020年8月17日期间(每天9∶00至12∶00,14∶30至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到广东国昇工程招标有限公司(详细地址:广东省汕头市龙湖区中山路263号万豪南湾花园五栋三梯2409号房)获取磋商文件,磋商文件售价人民币300元/套,售后不退(如需电子文档,请自备U盘)。
七、说明:获取招标文件时,供应商代表须提供以下资料(加盖投标人公章,原件备查):
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如已办理了多证合一,则仅需提供合证后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八、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点:2020年8月26日上午9时30分(提前半小时接收响应文件)。
九、响应文件递交地点:广东省汕头市龙湖区中山路263号万豪南湾花园五栋三梯2409号房。
十、磋商时间:2020年8月26日上午9时30分。
十一、磋商地点:广东省汕头市龙湖区中山路263号万豪南湾花园五栋三梯2409号房。
十二、公告期限:2020年8月11日至2020年8月13日(3个工作日)。
十三、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人名称:汕头市余泥渣土管理所
采购人地址:汕头市金平区利安路3号
采购人联系人:廖先生
采购人联系电话:0754-88982941
采购人传真:0754-88982940
2、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广东国昇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广东省汕头市龙湖区中山路263号万豪南湾花园五栋三梯2409号房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黄工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电话:0754-89926953
采购代理机构传真:0754-89926953